以前有报纸报道,在湖北襄阳,某年轻的武馆教练及其朋友共三人,在商业性质谈判中遭遇十数人提刀砍人,赤手空拳奋起反击,夺刀杀死杀伤对方数人,事后三人却不算正当防卫,全被判刑,并赔偿对方损失。
---- 能一下子纠集十数人提刀砍人的,肯定后台关系硬得很!
--- 某教练他们这三人也是有后台,有关系,不然就不是判刑和赔钱那么简单了,因为打斗中死了人了。
某教练他们大概认为,己方只有三人,且赤手空拳,突遭对方十数人提刀乱砍,是被迫自卫还击的,应该属于正当防卫。
但是,界定这类打斗是属于正当防卫还是属于滋事寻衅斗殴的性质的,是警局的人。
教训 -- 如果在警局或官方没有很硬的后台和关系,即使自己功夫了得,也最好不要去打斗,忍一时海阔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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