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节说过,西周贵族佩剑,大多出于礼仪需要,所以既显得文绉绉的,出土实物也不多见,就连《尚书》、《诗经》、《周礼》等史籍也鲜有相关记载。然而到了“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那就是另一番情景了。闲话不叙,先来看几把春秋剑
暗花鸟纹剑 通长59.2公分
江苏省丹阳市博物馆藏,国定一级文物。
漆鞘菱形格纹剑 通长59.2公分
河南省洛阳龙门博物馆藏,国定一级文物。
象牙鞘短剑 剑残长28.5公分
国家博物馆藏,国定一级文物。
吉日壬午剑(少虡剑) 春秋晚期,长55公分,宽5公分 重0.88公斤
此剑为晋国兵器,两面均有错金铭文,共二十字,为:[吉日壬午,乍(作)为元用,玄镠鎛吕(铝),□余名之,胃(谓)之少虡。]故此剑又称为[少虡]剑。从目前所见资料看,法国藏有同样的一柄。一九九一年在山西原平又曾发现一柄,其锋残,与此件相比,铭文少[吉日]和[鎛吕]四字,其他完全相同,残剑和铭文无锈无土,犹如新作。一九二三年山西浑源李峪村出土。现藏国家博物馆,一级文物。
嵌松石料珠金柄钢剑 通长35.2公分
此剑出土于宝鸡市益门村春秋墓,现藏宝鸡青铜博物院,国定一级文物。
从以上不难看出,进入“礼崩乐坏”的春秋时代以后,剑的样式、数量均出现了井喷式增加,而相关于剑的记载,也逐渐多了起来。例如《左传》桓公十年首次叙剑,讲的是当年虞国君主先向其弟索要了一块玉壁,接着又强索弟弟的一把好剑,结果使其弟忍无可忍,最终发动政变赶走了他。
接下来在僖公十年又写到了剑,讲的是晋惠公想杀了扶自己上位的大臣里克取悦国人,于是对他嘟囔说:要不是您费心我也坐不上这个位置,可尼玛你杀了两位国君外加一个大夫,现在让我当你老板我心能安嘛。
里克是个明白人,眼看大势已去,也就只好“伏剑而死”了,且于死前留下了一句大大的名言: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再来看一把私人藏品,此剑通长47公分,虽无金玉装饰确也望之森然。
估计当年里克“伏剑而死”时,用的就是这类实用价值极高的好剑。
越王勾践剑 通长55.7厘米
此剑出土于湖北江陵马山5号战国楚墓。因剑身上被镀有一层含铬金属而千年不锈。经无损科学检测,其主要合金成分为铜、锡、铅、铁、硫等。花纹处含硫高,而硫化铜又有防锈之功。其剑身有“钺王鸠浅,自乍用鐱”八字铭文。
《周礼·考工记》载:“吴粤(越)之剑,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即指两国得地之利,吴越地区矿产丰富,盛产高品质锡、铜。位于安徽南部的铜陵、南陵铜矿(皆属吴越之地),早在商时期即已开采,至今仍然是我国的一大铜矿产地。那里的矿石含铜品位高,还有与之伴生的金、银等矿床,所以铸出这样的好剑也就不足为奇了。
除此之外,剑主即为灭吴而霸的越王勾践,而剑又出于楚地战国墓,亦可知盛衰兴灭本就无常矣。
越王者旨於赐剑 通长52.4公分
此剑于1995年由上海博物馆馆长、著名青铜器专家马承源先生以136万元港币购回,后由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出资买剑并捐赠给浙江省博物馆,剑格两面铸双钩鸟虫书铭文,正面为:戉(越)王戉(越)王;反面为:者旨於睗。字口间镶嵌着薄如蝉翼的绿松石,现有部分脱落,脱落处可见红色粘接材料的痕迹。
此剑格两面铸有铭文8字,一面为“越王者旨”;另一面为“越王於赐”。 此剑之所有者为“越王者旨於赐”。“者旨”读为“诸稽”,是越王的氏,“於赐”则为名。越王於赐即越王鼫与(公元前464年—前459年在位),他就是曾“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之子。不难看出,上述两剑皆无使用痕迹,显系越王父子所佩之剑。
或许有人会说,此剑名头甚大,只是不知杀过人木有?为此,特录一节与越王基本同时的事例供参考---《左传.昭公二十三年》“莒子庚舆虐而好剑,苟铸剑,必试诸人。”
览史品物,唯见春秋就一乱字,但凡说到剑,不是杀人、自杀、暗杀就是凌人辱人,后人指“礼崩乐坏”,真不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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孓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