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岁娃被邻居家猫抓伤 引发两家混战致1死3伤】江苏淮安6岁男孩,被邻居李某的猫抓伤,其父护子心切,带家人朋友共6人闯进李家,暴打其儿子。仅10分钟混战中,男孩叔叔被李某刺死,另3名亲人受伤。近日,李某被判处故意伤害,获刑13-15年。
一个警察朋友是给我说的是,假如歹徒没有大喊抢劫或者我要杀你,你和歹徒打起来,就算斗殴。如果表明意图,歹徒打你,打了之后你还手把歹徒打出好歹来就算防卫过当。如果歹徒没打着你被你挡反了或者迎击打出个好歹算防卫过当。只有你被歹徒袭击过程中你温柔的制服了歹徒,就算正当防
這鍋是背定了
天朝的防衛正當/過當的判定是很坑的......指望這個還不如砸錢靠譜
至於老美.....這個真心情況不同,人家開國都是些什麼人
那些弄死被弄死都不算個事。所以老美「自衛」這事兒很重要。判定不同噠
美帝对于自身防卫的强调程度是天朝不能比的
美帝并不想让国民变成绵羊
每一家都可以在家里放置猎枪以供安全防卫
而天朝则希望所有人都不要有过激的想法,大家都当绵羊,出了事政府来处理
所以对于自我防卫这块,卡的非常严
这几个人私闯民宅打李某儿子,已经涉嫌私闯民宅、故意伤人罪还有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
要是在美国,李某就算把6个人都杀了,都算是无罪的
真心不清楚,如果我遇到这种情况,这种不速之人我是该怎么处理?
各位你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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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