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吴陈比武”及其历史意义
陳克夫先生 [左二] 與本會副會長麥榮興[左一]監事長黃景平[右二],甘麗君醫生〔右一〕等在澳門友傑體育會宴會上留影.2007.11.
金庸梁羽生写武侠都因他而起
“吴陈比武”及其历史意义
发表于:2008-4-15 18:40:40
1954年1月17日,旅居香港的太极拳家吴公仪在澳门迎战白鹤拳家陈克夫。此事轰动一时,影响至今,有很大的社会影响。但是因为历史的原因,国内讨论的不多。本文旨在抛砖引玉。探讨它对太极拳发展的意义。
上个世纪50年代初,新中国成立伊始,香港和澳门还在英国和葡萄牙手中。当时两地居民对刚从内地移居的同胞有一定的看法。从武术发展的角度看,原先港澳地区及东南亚比较流行南拳,对从北方南迁的太极拳,既有好奇之心,也有不服之意,同时也不排除争夺地盘的理念。1953年秋,有记者就太极拳的各种问题采访香港鉴泉拳社。时任社长的吴公仪在回答问题时,针对人们对太极拳能以弱胜强等提法表示怀疑的态度,表示:“本人深知太极拳之妙用,本社不论何时何地,都可与中西拳师研究。”谈话一经中声晚报登出,立即如巨石击水,反响甚大。其中尤以时任澳门健身院院长的白鹤拳家陈克夫反应最烈,先是隔江与吴公仪“口角”,继而提出要与吴“研究”。
比武消息经港澳新闻媒体传出,震动两地武林及民众。各界人士反响各异,其中陈公哲和刘伯群等为“反对派”。陈公哲系原上海精武会创办人之一,并在1909年春组织过北聘霍元甲赴沪,以对阵口出狂言侮辱华人的“西洋大力士”奥皮音一事。陈公哲毕生致力于社会公益事业及武术事业,在武术界有很高的声望。刘伯群时任马来亚精武联会主席。二人分别致函澳门总督,反对吴陈比武,认为“习武之人,每生事端,不受社会欢迎。”二人能站在法制立场看问题,无论在当时还是现在来看,都代表了时代进步的意识,这是无可非议的。无奈当时慈善机构已同意比武,且己以替澳门镜湖医院及同善堂筹款的名义公布于众,并定名为“慈善比武大会”。可谓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在港澳地区及至东南亚,武术组织均属慈善机构管理。这是一个体制上的问题。吴公仪是吴式太极拳掌门。自幼随父吴鉴泉宗师习家传拳法,并得杨式太极大师杨少侯指导。可谓集杨吴二派武技精华于一身。年轻时曾供职于黄埔军校与湖南国术馆。太极拳素有“耄耊御众”、以柔克刚之说。但世人多为耳闻,并无眼见。所见诸书刊者,多为推手,并非实战,且均为师徒之间或私下所谓“切磋”,属既无规则,也无裁判,又无观众之“三无产品”,难以为训。吴公仪当时已年过半百。故消息一经传出,立即引起港澳民众极大兴趣,都以一睹太极真战为快事,竟至掀起购票热潮。而陈克夫时在而立,与吴公仪之子吴大睽相当,属少壮派,在体力上占明显优势。且白鹤拳属南拳中以凶猛与灵活并称之优秀拳种。其拳法要求“进如猛虎出林,退如老猫伺鼠”,技法上“见力生力,见力化力,见力得力,见力弃力”。其拳法独特,攻守兼备,在中国南方和港澳地区久负盛名。面对吴公仪的谈话,陈克夫指名道姓,非吴公仪不战,并称若太极拳名不副实,就请回去,大有独步港澳誓不两立的气势。他为达与吴本人比武目的竟险乎与一名公证人动手。可以想象当时吴公仪想在香港立住脚,是何等不易:背水一战,不得不战。香港,向来是冒险家的乐园,但它历来禁止公开比武。故比武地点移至澳门新花园。比赛那天,在游泳池上搭起一座擂台,与会观战民众达两万余人。下午2时巧分,澳门总督史伯泰夫妇到场。观战者除商界名流,还有著名艺员方艳芬、邓碧云、马师曾、红线女等。武术界有杨式太极拳家董英杰,鹰爪拳家刘法孟、西洋拳家李剑琴等。大会由港督夫人主持剪彩。总裁判为何贤,梁昌、梁国荣、彦光、刘法孟、李剑琴、董英杰等为评判员。
鉴于这种比赛无先例可资参照,赛前先拟订了规则,如不得起高腿、不得抱摔等。别具传统特色的是吴陈二人还签定了“生死文书”,并经公证,以免不测。 实战原定6个回合,每个回合5分钟。结果开战仅2分多钟,吴先嘴角挂红,继而陈鼻中拳,血流不止,只好暂停。待再次开战不久,吴击陈前臂,致陈负疼而起高腿,吴即还以颜 色。裁判恐二人动真火,旋即叫停。经商议,判双方“不胜不败不和”。吴陈握手退场。具体实战情节,己有详细报道,不再赘述。
从吴陈比武的起因看,不免有言语上措词有一定刺激性引起不服的因素。但倘若单为一两句话便要立下生死状,决一雌雄,似乎给人以心胸狭窄的印象,有失武术家风范;倘若说为地盘之争,一港一澳,难圆其说;倘为一试太极白鹤武技之高下,虽然说得过去,但仍有某种缺憾。到底双方因何比武,还有待进一步研究探讨。但是,这为时不足5分钟的实战所产生的社会影响,却是人们始料未及的。诚如叶若林先生所说,它不单为吴家太极根植港澳广传东南亚及美加奠定基础,更使人称奇的是不足5分钟的实战引发了港澳等地区几十年的武术热,并催生了一代武侠小说大师梁羽生、金庸。现在大家能看到梁羽生、金庸武侠小说及据之改编的武打影视,全仗那5分钟不到的实战给他们的灵感。可谓影响深远。 从这点讲,吴陈之战的社会影响己远远超出事件的本身。从这个意义上讲,单纯地去看 谁胜谁败是片面而狭隘的。重要的不是评述谁胜谁败,而是要正确地判别它在一定的历史发展中的地位、作用,给后人以什么样的启发。假如单纯从成败的角度去评论历史事件有以成败论英雄之嫌,有失公正,也不符合客观实际。吴陈比武至今已近半个世纪了。除了上述社会影响,它在中国太极拳史上还有什么意义和作用呢?我们认为它至少可以使人们对正确认识太极拳发展史、揭示太极拳技击之秘,以及如何开展民间切磋交流研究等方面得到启发。为更好地全面继承和弘扬太极拳起到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吴陈比武是中国太极拳史上第一次有确切文字记载、并有影片、照片等作为证明的比武;是第一次真正用太极拳散手技法迎战其 它拳种的挑战;是第一次较正规的体育性的竞技比赛,并且是以弱胜强的典型战例。人们平时从刊物上也可能看到诸如某某大师发人技术如何高超,将人打起多高之类的描写,甚至也有照片为证。这类报道,初看上去描写精细、形象逼真,生动得令人顿生惊羡神往之情。但只要认真一想,就会发现,那不是散手技法,而是练习中的推手。首先要搭好手,然后完全被动地听任大师摆布。你一旦不听大师摆布,不上他的套子,他就没法子了。于是大师会马上批评你“顶”了或用“劲”了,甚至说你不象在练太极拳。试想,太极拳不是能四两拨千斤、能化、能借力么?那么,大师自己不顶又怎么会知道别人在“顶”,在“用劲”呢?须知,一个巴掌是拍不响的。假如两个人的手搭在一起,都不用力,怕人说“顶”,都想借力,不愿进攻,或者进攻而不敢快攻,怕人说用蛮力,不象推手,这种推手还是传统意义 上的推手么?这样练下去真能对付拳击、跆拳道么?据我们看,在推手上凡是责怪别人“顶” 的人,恰恰是顶不过别人而又化不掉、拨不开、借不到劲的人所找的借口。再说,推手在杨吴二式太极拳中仅仅是一种练习听劲的训练方法,与技击实战完全是两回事,根本不能用于跟“白鹤拳”对阵。其次,所见推手发人的文字照片,又有谁不是在与弟子的较技中光荣获胜呢?假如换个不认识的“初生牛犊”,还能发 得那么漂亮么?如果不是师徒打配合,就该照几张发放其它拳种掌门人或者一般毛头小伙的照片。再次,所见推手精彩发人的文字照片,均非正式体育竞技场上所摄。按照惯例,不能作为正式记录载入体育竞赛史册。何况没有规 则、没有裁判、没有赛场、没有观众、没有得到体育主管部门批准的私下练习或切磋,本身就存在公正性、公平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诸多值得考虑的问题。前些年《精武》上连续多次刊登吴图南发人的照片,被发者是其唯一的弟子。照片本身照得不错。但我们认为,师父发徒弟算不得功夫,若是徒弟能发师父才见功夫,或者吴图南能发刘晚苍、孙存周也算功夫。可惜,只听说吴被孙发出碰到了墙上,事后传出孙存周爱打人的话来。不知是不是真的。
吴陈比武用的是散手,不是推手。吴公仪能以54岁的年龄,站在公开公正公平的体育性竞技台上,面对2万多观众及名流和官员,在裁判的监督下,迎战一名30来岁的白鹤拳家,这也是史无前例的。这不仅需要勇气和力量,还需要智慧和技艺。尽管看上去似乎比武是吴公仪一个人的事,实际上代表了所有的太极拳。可以毫不夸张地说,没有吴公仪比武的成功,就没有太极拳今天在武术界的地位,就没有太极拳远扬海外的可能。如果当时吴公仪败了,金庸的武侠小说就不会以内家功夫为主线,引得成千上万的一代又一代的人喜欢练内家拳,尤喜太极拳。可以说,吴公仪不愧为自杨禄禅、杨班侯的武功传说之后,第一位有史料可证的最杰出的太极拳家。
二、真正的太极拳家必须会散手技法,而不仅仅是慢拳表演艺术家和仅仅会推手。吴陈比武让我们清楚地看到,太极拳技击用的是散手,不是推手。而且表明,太极散手并不神秘。太极拳是武术,是武术就要能技击;能技击不是非要天天去打人,更不是见人就打。技击是一切武术的本质特征。当然,太极拳也可以健身,可以修身养性,这是中华武术的共性。现在就有些人专门讲太极拳的修身养性,好象太极拳只能修身养性,甚至提出不弃武者难修 太极的理论。这是对太极拳修炼的误解,是没有事实根据的。自辛亥革命后,太极拳走出红墙,在民间推广以练内功为主的慢架子。因为它容易被中老年人、特别是文人接受,加上文人的片面宣传,近百年来,人们几乎只知道太极拳是缓慢而不用力的。一旦见到太极快拳,快慢相间和短促发力等动作,竟然怀疑它是不是太极拳。这不能说不是太极拳的悲剧。其实,太极拳到底是什么样子的,这个问题在上个世纪20年底,随着吴鉴泉杨澄甫等相继南下、陈发科到北京就有人提出来了,可惜没有引起重视。现在如果再不乘着改革开放的东风继承和研究太极快拳和散手,太极拳还能不能以内家拳相称而济身于武林就成问题了。如果杨禄禅杨班侯转世也恐怕要重新学习了。难怪有人看了吴陈比武的影片和照片说,不象太极拳,象拳击。实际上吴公仪出身于太极世家,毕生所学所教都是太极拳,有什么根据说他打的不象太极拳呢?如果是指吴在实战中的动作,与平时司空见惯的慢架、推手不一样,那是可以理解的。说明讲“不象”的人没见过,更没练过太极快拳与散手。说白了,是没有真懂什么是太极拳。说“象拳击”虽然属外行从表面上的直观认识,但多少有点道理,比说象打烂架强。但是,“象”毕竟不等于“是”。我们怀疑说象拳击不象太极的朋友是看大松大软的拳架看多了。见了真正的太极拳,反而不认识了。据说某大师一瞪眼就能把人吓跑,并且说那是太极拳的高层功夫。假如真有这种瞪眼退敌神功,那感情好。吴公仪恰好是这位大师的师兄弟,只需要多瞪两眼,陈克夫还不跑得没影了,还用打么,更不会被陈打破嘴角了。当时吴公仪的眼确实是瞪了,但陈克夫没有跑。可能是功夫练得不到家,抑或这种功夫只能吓吓兔子胆。
有人说比武不精彩。这种说法在某种意义上讲也有道理:总共5分钟不到的实战,一般人还沉浸在想象中,没嚼出味儿来就挂花歇手。比起梁羽生金庸们依据这几分钟实战激发的灵感创作出来的各种神功妙打,比起成龙李连杰们在影视片上打不完杀不尽的精彩动作,吴陈二人见了会羞愧得连门都不敢出。
站着说话不腰疼。但凡有过实战经历或打过架的人都知道,当比武双方水平接近时,要打出十分漂亮的表演式的拳式是很难的;实战中要想一拳不挨,搭手就将人打出去的几率很小,往往是偶然的、有条件的。即使是世界拳王走上领奖台,也常常鼻青脸肿。传说或现实中的“太极大师”的搭手放人,除了几乎都不是正规比赛外,还有两种基本情况:一是双方技艺过于悬殊或是大师设下的套子,二是捉笔人夸张。如果你遇到大师叫你先打一拳过去,那就是叫你往套子里钻。只要你稍微改一下出拳方法(包括角度方向等),大师就很难“套住”你了。
在比武过程中,吴有一次用吴式太极拳散手的右掤势迎接陈的“左直拳”:吴的左手将对方左拳锁在胸前;右臂斜压在对方肘关节上;吴的右拳接近对方面部,对方的头侧偏向右后,吴的头也仰着。初看上去并没有什么。实际上这是吴式散手中用掤势破来拳的十分漂亮的一瞬:当陈的左直拳直取吴的面部时,吴并不退让,也不招架,迅速仰面拧腰侧身而进,同时双手打一个合劲:右手随拧腰顺肩以肘部合对方中节,左手在胸前合其梢节;自身两手成上下相合之势,令对方中节受制,欲退不能。更妙的是,吴的右手不是常规训练中的掌,而是成拳,含合中有开,边化边打的劲意。因此,陈的头部不得不向右后避让。如果陈不避让,面部可能被打;如要避让,左拳的劲力势必分散。从身法上看,吴公仪在右手棚接的同时上身不仅不后退,而是前倾侧拧。这是吴式散手身法的特点。这个特点完全是根据阴阳互根互生、消长转化的原理的。吴击中陈的鼻子那一拳是快拳中的“搬拦捶”。(笔者幼年时听说是“撇身捶”,显然是误听。当时听说是吴用一记撇身捶将对方天灵盖打碎了,香港是资本主义社会,打死人不犯法云云。可见民间传说不全是真的。)
当然,我们有一万个理由,根据拳谱中拳理和拳法要领,去批评指责吴公仪为什么不发挥近身短打的特点,为什么不充分表现沾黏连随的技法特点,等等。但是只要看看实战影片,就会知道,陈克夫是作了充分准备的,他志在必胜,而又能扬长避短,他步法灵活,一触即退,根本不让吴发挥近身短打的长处。吴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只有调整战术,及时用掌击陈前臂,使其双臂因麻木疼痛而改用腿攻……。如此精彩的场面,还说不精彩没看头,只怕是武打小说电影看多了,或是理论书看多了,只知道纸上谈兵吧!要知道,真的实战与练习中模拟招式是有很大区别的。这就象写行书草书是为了实用,不可能象练正楷时笔笔工整笔笔到位一样。更何况“战场”上瞬息万变,许多情况是不可能预料的。前苏联有一部反映列宁的影片。片中列宁面对著名作家高尔基对政府某些做法认为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批评,回答说:“两个人打架时,你说哪一拳是必要的?!”有人指责吴公仪的某些动作不属于吴式拳法。这更是缺乏常识和毫无道理的。鲁迅先生有句名言:“血管里出来的都是血。”这并不影响从血液里分解出其它物质成分;绝对纯的东西是没有的。例如,吴式太极中有一个动作很象心意六合拳中的大劈。不仅快拳散手中有,慢架子中也有。不过在吴式中不叫大劈。即使叫大劈,这又有什么关系呢?何况大劈是内家拳常用拳式,不是吴式太极独创;吴式太极本属内家拳,难道不能用么? 太极拳史告诉我们,太极拳成名是在血与火的战场上拼杀出来的快拳散手。今天太极拳由实用走向健身乃至艺术表演,是时代发展的一种需要。但是任何拳种能得以流传,无不依赖其独到的技击功能。拳以技荣。太极拳若要继续以内家拳济身于武林,必须继承其技法。当前,有些人讲太极拳不谈技法,只讲用意;不讲发劲,只讲放松。这是片面的。光讲用意放松,用于练内功或健身是可以的。若用于技击绝对不够,甚至连用于推手也不够。浙江绍兴一位姓姚的朋友告诉我们,他一放松老是被师父推倒,不放松时师父就推不动。这值得深思! 如果说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那么,我们同样可以说,只有实战才是检验拳艺功夫 的唯一标准。以笔者所习传统老架太极拳的体会,太极拳是实实在在的技击术。它的文练法中的慢架子是练习内功的手段,可以供中老年 人修身养性,但并不象某些人说的那么玄。吴陈比武告诉我们:太极拳的实战搏击不是斯斯 文文的推着手玩,而是残酷的搏斗。而要学会实战搏击,是有一整套科学的训练体系和方法的。总而言之,吴陈比武撕去了近百年来笼罩在人们心头的有关太极拳技击的神秘面纱,使之从神话般的艺术和理想化的虚无境界中走了出来,回到现实。它让人们认识到太极拳技击就该象吴陈比武中吴公仪的打法。吴不会在生死搏斗中留一手,他已在实战中充分运用并展示了太极拳真正的拳艺。假如今天有人讲的拳理和实际练法上与吴公仪的不同,就该想一想,是他错了,还是你的东西有问题。
三、吴陈比武在今天还提示我们思考,在法制日趋完善的社会中如何进行体育性竞技比赛。吴陈比武就其性质来说当属民间切磋。但他师出有名:为慈善事业募捐;虽为心存不服所致,但也不是马上雄赳赳地打上门去,而是先申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体现了法制意识;比武确定时间、地点、规则,有裁判、有观众、并登报,体现了体育性竞技比赛的公正公平公开性和正规性,同时,观众并不给白看,而是买票入场,这是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这些做法,对于我们完善“民间切磋”的 体育性运动,应该有极好的借鉴作用。先不谈“打架”扰乱了社会治安,是违法行为。即便不说你违法,伤了人也不用赔钱,但作为一个省市级散打冠军,因不服传统武术而找上门去“切磋”,那一身臭汗不仅要自己花钱洗澡不说,单是在街头斗鸡似地让人白看,值么!当然,“立生死状”不符合时代进步、社会文明和体育竞技精神,法律上也不会承认其效果。但作为体育是可以买保险的。何况,吴陈比武有裁判在,见势不妙及时收场,十分明智。双方对“不胜不败不和”的裁定都能服从,说明法制观念是起作用的。我们相信,如同吴陈比武的民间切磋,只要坚持法制和体育竞赛的规则,一定会有利于武术技击的发展,同时拉动经济,使国家集体、个人都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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