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论孝
春秋战国是我国奴隶制走向灭亡,封建制逐步确立的时期。随着宗法奴隶制的日趋瓦解,“礼崩乐坏”。而当时的孔子认为要稳定社会秩序,必先稳定家庭,如果不树立父母家长的权威,就无法达到家庭的稳定,进而也就无法稳定社会。所以,孔子提倡“孝”。孔子对西周的“孝”进行了继承发展改造和创新具体如下:1、强调“孝”要建立在“敬”的基础上。孔子认为孝敬父母要真心实意,如单纯在物质上满足父母,尚不足以为孝,更重要的是要“敬”,是父母得到人格的尊重和精神的慰籍。《论语·为政》: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从这里可以看出,“敬”是孝道的精神本质。
2、把行孝与守礼结合在一起。如果说孝道的精神本质是“敬”,那么如何表达出这种“敬”呢?这就是:行为要符合礼,而孔子则直接将此看作是孝,《论语·为政》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无论父母生前或死后,都应按照礼的规定来行孝。
3、把“孝”与“悌”结合起来。《论语》中多次以孝悌连用,如:“弟子入则孝,出则弟。”“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论语.学而》)。悌:敬兄,而敬兄长的实质,则是要求人们将家庭血亲中的等级推广到社会关系中去,所谓“出则弟”就是这个意思,它主要表现的是处理社会关系的准则。
4、提出“几谏”的原则。孔子认为,父母若有错,子女可以用委婉的语气进行劝谏,以免陷父母于不义,这就是他所说的“事父母几谏”《论语·里仁》。“几谏”的原则兼顾到孝敬与社会群体利益这两个方面,具有一定的民主精神。
5、孔子为传统孝道的合理性找到了人性的根基,解决了孝道存在的哲学前提——仁。孔子思想的核心是人,仁不仅是孝的人性根源,而且是孝要努力实现的终极目标。仁是人行为的最高准则,是一种普遍原则,要实现这一原则,必须有一个近的入手处,这就是孝。《礼记·中庸》:“仁者,人也,亲亲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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